海外华人文学在外国文学研究中的定位与误区

2024-05-02 海外华人文学在外国文学研究中的定位与误区

一、华人文学的定位

华人文学,通常被视为“跨越国界”(Things that know no boundaries)的写作,在不同文化融合下的文学现象。华人文学概念,被认为是最具广泛意义和争议的说法。

关于对华人文学的定位,学术界一直有着不同的研究论点,直接影响到不同领域学者对这一研究内容和方向的确定。也关乎到对“华文文学”“华人文学”和“华裔文学”的如何定义、不同差别和它们的相互关系。

华人文学的概念,是在“华文文学”概念出现后对更大范畴文学意义的理解。华文文学这一命名的正式提出,是1993年在庐山举行的第六届世界华文文学国际研讨会上,饶芃子在回溯这一命名变化时做出的解释:“有感于世界范围内的‘华文热’正在加温,华文文学日益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学现象,华文文学同英语文学、法语文学、西班牙语文学、阿拉伯语文学一样,在世界上已形成一个体系,经过充分酝酿,发起并成立了‘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筹委会’。”“‘世界华文文学’的命名和‘筹委会’的成立,意味着一种新的学术观念在大陆学界出现,即:要建立华文文学的整体观。”[1]由于事实上存在的华文文学“语种”限定所带来的局限,特别是1980年开始海外移民的大幅度增长,经过多年以后,随着华人在自身“文化身份”认同等方面的差异变化,写作语言的多样性带来了新的问题。一些研究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,并发表论文提出了“华人文学”的新概念。加拿大汉学研究学者、作家梁丽芳长期研究华人文学写作,在2002年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举行的海外华人文学研讨会上,提出了“从华文文学到华人文学”的明确观点,并论证了“华人文学”存在和表达的更广泛意义。[2]“华人文学”论的提出,并不全盘否定语种的华文文学,而是鉴于海外华人和华裔非华语写作的普遍存在和客观影响,不满语种的华文文学摒弃海外华人非华语写作的狭隘性。如果从作为创作主体的“华族血统”的身份出发,其种族血缘关系是认同的惟一依据。与华文文学比较,华人文学是总概念,华文文学是属概念,或者说华文文学是华人文学的一个分支。[3]这一命名所涉及的华文和华人文学的关系,同样适用于华裔文学与华人文学关系的理解。这是更深刻的文化内涵和潜在的论题。这两年新近出版的、具有学术代表性的几部专著中,都明确地把“华人文学”概念,带入书目的学科引导和概括性字眼,值得关注。[4,5]

按照这样的概念理解,华人文学所写的作品范畴显然囊括了华文和本土文的双重性。事实上,这一概念在学术界,一直以来是被忽略和模糊的。2015年出版的最具影响的《中外文学交流史》(共十七卷本),被认为是最新近的学术著作,它虽然已经将华人文学作为大“概念”提出来,以此概览移民写作的不同类型。但事实上的具体表述,仍然是以“华文文学”与“华裔文学”来划分,作家的分类也基本定格为“华文作家”与“华裔作家”两类。华人写作的双语特征和他们文化属性的表述,仍然没有明确。[5]例如书中的一些双语作家梁丽芳、李彦、赵廉等介绍,都基本划为“华裔作家”研究的栏目和范畴,她们的华文文学作品,成了提及的“附带”部分。书中并没有对双语写作的“华人文学”这一概念加以论证和解释,指出他们的不同性质和特征,自然留下了某些模糊的“概念”和研究上的“遗漏”。一些学者质疑外国文学研究中“华人文学”的存在和实质意义,这成了文学基本理论和研究范围值得思考的问题。

与华人文学相比,华裔文学的概念较早获得了解释和共识,国内一直延续着前苏联的体系。在北美,以亚裔作家作为评述专题提出并进行研究的专著———《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》(1988)可以作为代表,书中设立了有关的专题章节。在亚洲和中国地区中,台湾和香港是较早开始研究的。如《文化属性与华裔美国文学》就是代表性的著作,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和研究价值。近几年来,国内有了更系统的学术单位和研究带头人,诸如中国人民大学“美国亚裔文学研究”一类的专门研究机构应运而生。华裔文学的概念,分为两类:一是加入他国国籍的中国作家;二是用本土语言写作的、土生土长的中国后裔作家,它是以本土语言写作的,而不再是华文作品。这种说法,在形式上是比较明确的。例如著名学者、作家林语堂的英文写作,就是具有代表性的早期华裔作品的一类。在华裔文学的分支“翻译文学”学科中,传统上也把这类写作,划分为本学科范围,进行研究。

那么,华人作家的文学作品具有什么样的文学特征呢?简单地说,它具有明显的文学写作的双重性:即华文与本土文(外文)。这样说来,对海外作家的写作命名,就可分为三种情况:即华裔作家、华人作家和华文作家。前者是用本土文(外文)写作的;华人作家可能存在着用两种语言的写作;华文作家是纯粹用华文写作的。从事外国文学研究的学者,传统的外国文学研究,一般触及到更多的是华裔作家的作品,因为他们作品的本土语言化,被解释为外国文学的部分,是非常清晰的,显然是外国文学研究的范畴。他们在这个概念的基础上,又划分出“外国文学”与“翻译学”的两个领域。明确的事实是,大学文科教学中,外国文学研究在中文系学科中,以翻译著作为依据;外文系大多选用原文。因翻译不能传达原意,所以“原语外国文学更靠近原语文学,译语文学更接近本土文学。”其结论是外语系的外国文学研究是“原汁原味”,中文系却是隔靴搔痒。[6]除了语言的基本要素,从身份的意义上来讲,非本土语言写作在外国文学研究学者看来,潜在的缺失还包含了对“本土文化”与“本土人”转化的缺失。这样,也加大了外国文学研究学者对这类作家的不认同感。一个明确和肯定的说法,本土文写作的“华裔”,还承载着海外生活的经验和身份,似乎是种族意义上的本土居民。

华人文学,被认为是介于“华文文学”与“华裔文学”之间,一方面存在着纯粹华文写作的特征;另一方面,又具有本土文写作的作品。在传统意义上的研究中,华文文学研究学者更乐于把它化为“华文文学”范畴;外国文学研究学者情愿放弃和忽略。事实上的华人文学的“独立”特质在于,他们更多地具备中华文化的生存背景,而又拥有丰富的海外本土生活的经验。有相当部分的人,从客观上看,是生于中国,长于海外。他们“文化身份”的认同,也常常左右他们写作的双重性。华人文学的“被忽略”,与传统研究的模式有关,也和他们的“文化特征”与“华裔作家”的不同有关。

长期以来,在文学史的教材和研究中,除了对华文作家作品和身份有清晰的表述以外,华人作家中出现的双语写作和本土文写作的重叠,这样作品的叙述是不清晰的,给研究方法的归类也带来不明确的问题。

二、华人文学在外国文学中存在的“误区”

在长期的外国文学研究的活动中,因为“华人文学”这一概念本身存在的模糊性,加之传统研究的一贯性,华人文学在外国文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以下误区。

第一,在中国外国文学的基本理论体系中,“华人文学”这一板块,在外国文学研究领域似乎不存在,潜意识中也不属于研究的部分。外国文学的主导基础,通俗地说,是以华裔文学作为界定,依据对“华裔”概念来认识的。所谓华裔,可以是指华人,也可以指华人的后裔。华裔作家与评论家弗兰克·陈(Frank-Chin)曾以美国为例,主张惟有那些在“美国生美国长”的才是华裔作家[7];美国华裔文学的写作,应该是指用“英语写作”的作品。在加拿大,这样的概念同样存在。这就排除了那些用华文写作、同时又用本土文(外文)写作的华裔作家。这就是外国文学长期以来的研究思路,也是长期存在的研究事实。“华人文学”的研究,事实上成了架空的概念,或简单地划在了华文文学的领域,存在着片面研究的现象。

第二,从国内与外国文学相关的研究与教学机构来看,也存在严重的不合理现象。在传统高校文科类别中,一般分作两类:一是以“中国语言文学”学科为主体的外国文学,属于中文系;另一是以“外国语言文学”学科为主体的、外语系的国别文学。这样,一直以来就存在两种不同的“外国文学”。一般而言,所谓国别文学,就是不以服务母语文学为第一要义,而将对象国文学作为客体,研究者与之保持学术距离,从外部作为对象性地研究。它要求研究者全面掌握对象国知识,视角区别于广义文学,国别意识重于文学意识。[8]另一方面,研究的作家对象也应该具备这个“客体”的特征,他们是有意识的本土“理念”,作为本土国民一员对国家的关切,当然也是用本土文字的表达与抒发。这被认为是外国文学研究的前提条件。华人文学只是“华文文学”和“华裔文学”形式上的称谓分类,写作的双语、文化认同及文学思想的特征,被挖空忽略。事实上的华人文学,它的本质特征存在于在华文文学与本土文学中的徘徊,这正是“文化的华人文学”的另一类,即中华文化意识和本土生活经验的重合。不过,在具备同样中华文化情结的外国文学研究学者的心目中,似乎并不能划为外国文学研究的范畴。这样以来,华人文学就像文学的“私生子”,客观上受到了另眼相看。

第三,作为外国移民史的发展,华人移民史的成长在海外仅仅百余年。华人的“集聚”与“圈子”文化(比如中国人的“唐人街文化”等)与早期移民身份的原因,在语言、教育层次和历史认知等方面,未形成一种认同的“作家群”“氛围”。欧洲、南美和非洲国家的移民与之不同,一是移民历史远远早于中国人;二是他们的语言、文化和历史更易融合于主流社会。以主体国家精神和意识从事写作,成为本土国家文学的一部分。甚至主导了某些时期的“主体”文学方向(如一些移民作家获过诺贝尔奖)。我们不否认华人文学作为整体现象,在走向本土化的进程中,远比“华文文学”早。有学者曾指出,华人文学在北美,20世纪50年代呈现了本土化,到80年代,文学作品的本土化日趋完善。[9]但作为“群体现象”,一直并不明确。在华裔文学大概念的“掩盖”下,华人文学处在一个十分“尴尬”且“蹩脚”的位置。

第四,在中国文学的大框架下,海外华人作家的写作存在质疑。争议的问题包括:华人文学是否应该属于中国文学的范畴,或者是中国海外文学、中国文学的“海外部分”“移民文学”或“世界华文文学”等。一个重要的根据是,他们的写作更多地出自母语,即使用英文写作,在文化意识、创作思维和方法上承载着强烈地中华文化的色彩和情结,表达着华人生活故事的“大范围”。有学者忽略华人文学的“多样性”,和移民几十年生活经验的时空概念,以“旅外文学”代之华人文学,肯定“中国大陆或台港地区的第一代海外移民作家,属于中国当代文学中的旅外文学,他们的写作还没有融入在地国的文学体系,他们用华语写作,创作内涵是从母国带来的生活经验,发表作品的媒介基本上是在海峡两岸的范围,主要的读者群也是来自两岸”[10]。这是一种较为“武断”的结论,受到了强烈的质疑。

事实上,华人文学的内涵已经悄然展示了另一种“大视角”,即文学性、不依赖于任何文化意义上的传统和观念而存在,具有了一定的差异性和多样性,成为祖地文化与本土文化环境下的文学现象。他们的作品和文学活动,在充分利用海外报刊、杂志、媒体等,展示出独特的“多媒体化、全球化、开放性、及时性、无中心与交互性的特点”,文字与文学思想的表达,更具有“跨界”和“文化”的特征,重构了文学的另一类形态。[11]在北美移民国家,作为多元文化的主题文学一直存在着。重要的事实是,即使从1980年以后出国的移民算起,也经历了四十年的文学历程。这些移民多为受过较好高等教育的学生,在接受西方文化与认知方面,都远比最早期的移民更快速和容易。这种潜在的“文化”接受与文学创作的变化,使他们的作品具有深入到本土的融合特征,传统的华人文学研究学者,并非清晰的看到。传统的中文系或外国语系学者,尽管学术研究在事实上的“交叉”进行,对华人作家的研究,似乎出现了不对等的两个系统的关注。一方面是中文系对华文作品的研究;另一方面是外语系对本土语言作品的思考,出现对华人文学研究的人本“分离”。对作家创作思想的研究,自然也偏离了整体认识的轨迹。有一些学者质疑,这种“分离式”研究的科学性和规律,是否违背了学科研究的路子和方向。对华人文学研究的从属归类感到了怀疑。事实上,华人文学研究已经在基本理论问题上提出了新的整合思考。

我们必须认识到,纯粹以语言写作来划分学科研究方向并非科学,毕竟文字是为思想和文学服务的。对于搞外国文学研究的人来说,站在传统的研究思路上思考,对不同语言的写作者,产生研究“价值”和“偏离”的怀疑,轻易认为选择纯本土语言写作,才更符合学科方向。这种想法是具有片面性的,也偏离了“人本”文学的主体。

第五,双语写作的华人作家、特别是偏重本土语言(外文)写作的,是相对的少数,写出相当质量且具有一定影响的也是少数,这对外国文学研究的学者来说,同样可能面临困难。加之资料的难以获取,学界追求名家研究效应。研究路子狭窄,一溜风研究的雷同,在某种意义上也影响了学术的价值。从研究的视野上讲,外国文学中的“华人文学”的成长,具有越来越广泛的研究领域,人们应该纠正受“文化”情绪和传统研究观念的影响,走出圈子,打开视野。

可以肯定,抛弃语种性和族裔性,而以跨文化、跨区域、跨时间为特征的华人文学,是外国文学研究的一部分,也是值得认真关注的。

三、华人文学在外国文学研究中的意义

首先,华人文学作家的“自然”身份是属于本土的,他们写作的生活现状和社会环境,也是本土的。他们的写作“身份”确定了它的本土化特征,即使他们的写作存在着华文与本土文的交织。[12]国籍和永久居住的居民身份,在地域上确定了他们的文学归宿。在多元文化的加拿大,包括华文写作在内,也理所当然地被视为本土文学的一部分。瑞士移民文学研究学者代博拉—麦德森(Deborah-Madsen),把它解释为“即此由彼”跨民族的杂糅体,打破血缘关系的本质神话,创建属于自己的“第三空间”的本土文学。[13]按照这样的观念,华人文学无论如何也无法和外国文学的概念分开,是外国文学研究的组成部分。

其次,如果是用本土语言写作,在文学交流的社会价值意义和阅读的事实上,属于本土所有读者的范畴。作为华人作家,毫无疑问,他们的文学作品是具备外国文学研究的外国文学作品,本质上和华裔作家一样。长期以来存在的“传统”观念,都是以“语言写作”被视为确定“华文”与“华裔”文学的界限。客观地说,早期华人的作品,从呈现华文与本土语言双语写作的“现象”看,确乎是极少的,没有产生具有代表性的作品。北美有代表性的作家汤亭亭、赵建秀、李群英、崔维新等,都属于第二代,甚至更早的华人,尽管他们也可以称之为“华人作家”(文化身份上讲),单从生存本身和写作的事实上,他们属于“华裔作家”。从“华人文学”上定义,缺乏足够的理由,这是事实。我们认为,华人文学,即双语写作作家的出现,并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时间,大致发生在1980年以后。特别是大批留学生出国,华人双语写作开始出现新的情况,展示出一个新的领域。这里还包括了部分参与本土语言文学的翻译作家(即写作和翻译)。这正是后来华人文学由此被提出和产生的理由。以“华文”和“华裔”文学划分的传统说法,已经不能满足外国文学研究的客观事实。以移民人数较多的加拿大为例,作家李彦用英文写作的长篇小说《红浮萍》(1995年)、《雪百合》(2009年),以及中文小说《海底》等,都显示出不同于以往华人写作的单一性,而具有多语言的特征。获得加拿大“Gabrielle Roy”(文学评论奖)的双语作家赵廉,以出版双语作品为特点,她的《枫溪情》(Maples and Stream,1999)、《切肤之痛》(More Than Skin Deep,2004)等诗歌集,都是以双语形式出版。[14]魁北克作家张芷美一直以来用多种语言写作,包括出版的英文自传体小说《狐仙》(1992)和法文的《蝶变》(2019),同时在华人报业媒体《七天》,发表连载中文随笔文章。如果说哈金也是属于这一年代的作家,他一直用英文写作,被视为华裔作家。但事实上,他的作品的“文化成分”也不失双语写作的“华人作家”的“特征”。[15]2015年2月,在台湾联经出版社出版了他的中文诗歌集《另一个空间》,尽管这可以被视为“迟到”的华文作品。这种双语写作,也可视为具有华人文学的特质。类似这样的作家层出不穷,已经不失为外国文学中的“华人文学作家群”。所以,作为华人文学存在的事实,是外国文学研究的新课题,具有深远的意义。

第三,华人作家的双重语言写作,是华人移民特有的创作特征,具有海外的独特性。我们不应该把华人作家的作品,简单地划为中文系或外语系研究的不同范畴,例如,外国文学研究只关注外语写作者的层面,忽略华人作家双重语言作品的互补关系和所具备的文学价值。在加拿大,国家法律明确规定,多元化国家的加拿大文学,无论你用什么语言写作或出版,国家法律均给予认可,都属于加拿大文学的一部分(指在加拿大正规出版的),都会被视为国家图书,并规定被国家档案、图书馆登记和收藏。例如,法律明确规定:书物出版后九十天内,必须送交两本(样本)给国家档案图书馆收藏[16]。另外,研究作品的方法也是“包容”共享的,不应该被语言严格分割。这几年,一些学者在关注华人作家本土写作的同时,也注意到他(她)华文写作的另一方面。从作家“人物”的本身,从本土写作和华文写作的双重文学作品中,找到对作家综合评估的真实论点。这些是外国文学研究学者理应意识到和跨越的研究“思维”。

第四,值得补充的是,双语华人作家创作的华文写作部分,同样不应忽略作品中的本土化事实(本土故事)。特别是那些生活在海外多年,在潜意识中“文化身份”认同发生了变化、或更易接受本土“文化身份”认同的华文作品。它们都是外国华文文学研究的方面。

四、对华人文学研究的反思

我们说,华人文学即存在于华文文学与华裔文学的双重概念之中,又扩展了它们的文学范畴,成为一个更具备双重特征的文学现象。对于华人文学研究的反思,有重要的文学现实意义。

华人文学的存在、进步和发展,已经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,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,获得了一定的共识。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教授、学者,做出不少的研究成果。同时还存在着像“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”等这样的民间专业组织,成为很好交流合作的纽带。作为跨语言、地域的文学类别,从“世界文学”意义上来讲,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。

在国外,本土华人文学研究,还处于一个比较空白的位置。基本基于“华裔”概念的认定。只存在于对个别作家的研究(本土文字写作的),没有专题的研究项目和体系。对这个群体存在的意义和文学特征,没有受到本土主流社会的足够“关注”。在北美、西方国家,对华人作家的认识,同样存在用语言写作划分的情况,停留在“华裔”的概念上。对近几十年出国的“新移民作家”也如此。例如,在加拿大对当代著名作家应晨的评价,就有很大的争论。对她的身份归属一直难以确定,到底属于华裔作家、法语作家、中国作家、华人作家等,存在着不同的说法。加拿大戴尔菲娜—勒鲁(Delphine-Leroux)的《加拿大百科全书》中称她为加拿大“新生代”小说家。[17]事实上,作为1980年以后出国的她,如同其他华人作家一样,完全不同于早期“华裔作家”,并不具备他们的海外“身份”。在她身上,同样承载着深厚的中华文化,文学作品的思想意义,根本就不可能相同于早期华裔作家,是当今“文化的”华人写作人。尽管她本人事实上“回避”了华文的写作(也有出版的华文作品),仍然摆脱不了“华人作家”身份,是华人作家的一个范例。至于本土的华文文学,只是少数族别的文学,是华人圈子的“小文学”。

相比而言,国内“华人文学”作为华文文学“部分”的另一个“方面”,有了很大的发展。这种文学写在海外,记录在中国,用母语书写,讲出了很多记忆中的“中国故事”。一些优秀作品,甚至进入电影和媒体,受到高度关注。例如,获耶鲁大学“查尔德—布鲁哈德优秀教学奖”(“The Richard B.Brudhead’68 Prize for Teaching Excellence,2019”)的作家苏炜,教授于耶鲁,一直坚守中文写作,发表的长篇小说《迷谷》《米调》及散文和诗歌集,全部用中文完成。美国的严歌岑、加拿大的张翎等“新移民小说家”,都有双语写作的经历。但最终选择了中文写作,成为在国内享有盛名的华人作家。电影《金陵十三钗》《天浴》和《余震》等,都是根据严歌岑和张翎小说改编的。

华人文学的概念,开阔了学者研究的视野。无论是对中文系的华文文学与外国文学,还是对外语系的外国文学研究,同样都具有互补的研究“价值”,是双重研究的对象,也是中国外国文学研究的优势。随着海外移民历史的发展,华人文学的研究领域将显示出巨大的潜力。

我们认为,对华人文学的研究,有广阔的认识领域和想象空间。一些文学研究学者倡导的华人文学属于中国文学的说法,当然也有一定的说服力,应该给与理解。但是,把华人文学拉入一个固定的地域、范畴和类别,提出某些“误导性”的观点,我们是不苟同的。这些包括强调华人作家(甚至包括华裔作家),他们文学的“文化坚守”仍然是祖地原生的,甚至列举像汤婷婷、赵建秀等一批华人后裔的非华文创作为例,尽管他们身上可能存在“文化误读”的现象,仍具有讲中国人“圈子”故事的中华特征,并以此来解释中国文学的跨文化的“存在性”。例如,对海外华人文学是否属于“中国文学”的理解中,陈思和曾设定有三个理由:“首先就是语言(中文),其次是审美情感(民族性),最后是所表述的内涵。同时还有三条外在标准,即这些创作是在什么地方发表、哪些人群阅读,以及影响所及的主要地区。”[10]由此“暗示”华文文学包含着一部分华人、华裔作家的非华文写作,显示出了“中国文学”的概念。并把他们文学创作的价值等同来看。

我们确信,海外华人文学的存在有其自身的文化、历史现实和本土背景,它应该属于外国文学与中国文学研究的共同范畴。这种双重性,以1980年以后出现更多的海外双语作家为代表。他们在展示着一种创造性的文学活动,成为祖地文化与本土文化相融的写作群体。海外华人文学是一种偶然和必然的地域、文化、种族文学的交融体。世界文学史也证明了这一事实。著名法裔捷克作家米兰·昆德拉(Milan-Kundera)是一个最好的例子,他在年过六旬后才开始用法文写作。这一壮举反映出这位小说家的文学在祖地文化与本土文化交织中的“质变”。昆德拉从早年用捷克文撰写著作到用法文写作,对于他个人来说,是文学上的一个大胆冒险,说明他将法国视为自己的故乡。而对于研究学者来说,尽管他自认为是法国作家,他的文学仍然被看作是“捷克文学”,这正是因为祖地文化的不可改变性。他的文学具备“天然”的双重性。

五、余论

综合前文的论述,关于海外华人文学在外国文学研究中的定位与误区问题,笔者有如下几点思考:

第一,华人文学的概念具有更加广泛的学术研究意义。它摒弃了因为语言、地域和习惯性的传统研究,跳出了“华文文学”“华裔文学”和“翻译文学”等更为狭隘的文学概念,打开了更广阔的视野。概括了华人移民文学的总体概念和范围。对这一概念的认识,应该作为文学领域、特别是外国文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加以关注和研究,并明确为学科研究的一个方向。

第二,华人文学的双语言写作的海外特征,同时存在于“华文文学”“华裔文学”和“翻译文学”之中,是多重文学研究的综合体。特别是作为外国文学研究,华人文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,不应忽略、排斥和分割。

第三,华人文学存在于华裔文学的概念中,但又是华裔文学的“扩大”和“大概念”,有别于华裔文学的全部特征。这些包括:(1)可能的“文化身份认同”的差异(因为并不是所有人出生于本土,或第二代本土华人);(2)在“双语文化”多样状况下的文学,即具有“大中华文化”背景下的双语写作特征。这些需要研究者有足够的认识,从而得到华裔文学研究的进一步认同。

第四,学术界和教育界在整合“汉语言文学”和“外国语言文学研究”两个系统的关系中,需关注“外国文学研究”,在两者之间并存的不同氛围、内容、交叉关系和各自的学术范围。把“华人文学”纳入共同的学术范围,理顺它的文学特质,对“华人文学”的存在和意义,提出完善的研究思路。



上一篇:

下一篇:论非虚构文学的叙事学问题